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来源: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9-04-18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履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经过判决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就可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有期限,协议过期不能生效

王琴和刘志强是大学同学,2009年结婚。刚开始,夫妻关系非常好。后来,刘志强因工作不顺,赋闲在家无所事事,态度也变得恶劣起来。201310月,王琴提出离婚,写了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刘志强将房子过户给她,儿子跟王琴。刘志强没有反对,签了字。二人准备办离婚手续,但经过家人劝导,刘志强答应改正陋习,二人和好。

不过,刘志强仍旧不务正业,还迷上了打牌。2014年,王琴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按当初签的协议来处理财产和儿子的抚养问题。刘志强说自己没有生活来源,不同意。

王琴和刘志强居住的房子是刘志强婚前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为,他们签订的协议表明,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协议是以登记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双方后来和好,所以协议并没有生效。因此,王琴要求按协议分割财产,法院不支持。法院判双方离婚,刘志强婚前购买的房产仍属于他个人所有,征求儿子意愿后,儿子由王琴抚养,刘志强按月支付抚养费。

协议名称非常关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夫妻财产处置协议》不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离婚是前提条件,其他内容都属于附随性。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附随内容不生产效力。所以,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我们通常理解的《夫妻财产处置协议》有本质区别。《夫妻财产处置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婚前或者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作出的约定,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签字后就生效。

离婚协议的八大陷阱!!

1、警惕对方利用你离婚心切的心理。你的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中写的是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当你办妥了离婚手续,找对方分割财产时,会发现对方在装傻,不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了吗,还分啥呢?

建议:在协议中列清各项财产,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2、警惕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你发现对方大大方方地答应将共同居住的房产归你所有。可是你想得到他实际在别处还有好几套房子,银行里面还有巨额存款呢?你认为分到房子了,心里乐开了花,实际上你少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价值超过好几套房子。

建议:通过婚姻调查,查清对方的财产或者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3、警惕对方拒绝迁移户口。办妥离婚手续后,按理说对方应该及时将户口迁出。可是你会发现当你联系对方,要求对方迁户时,对方要么不接你的手机,要么说没有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强行责令对方迁移户口的诉讼请求。

建议:约定迁移户口的时间,逾期或拒绝协助过户的,应付较大的一笔违约金。

 

4、警惕对方拒绝协助房屋过户。如果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你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时,会发现房管局通常会要求对方与你同时来到现场,才会帮你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如果你是单身个人前来,就算你手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也是免谈。

建议:去公证处公证离婚协议后,可凭该公证书独自前往房管局过户。

 

5、警惕对方拒绝协助办理主贷人变更手续。道理与第4点相同。如果你是个人前来,徒劳无功。

建议:约定相应的违约金。变更主贷人,前提需要银行同意。

 

6、警惕对方及其家属无理阻挠你探视子女。如果孩子是由对方抚养,你会发现每次去探视孩子,家里没人,就是孩子不在家,或者一些其他理由。离婚之后,想见一下孩子或者跟孩子聊聊天,难如登天。

建议:约定多次阻挠探视的,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心理上震慑对方。

 

7、警惕对方不给抚养费。你也许会在离婚协议书约定,婚生子女由你抚养,对方每月支付1000元钱抚养费之类。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你能保证对方按期足额支付抚养费给你吗?如果不支付的话,你应该怎么做呢?

建议:由于不履行离婚协议,还得起诉法院,然后再强制执行。对于抚养费来说,数额较小,如采取诉讼方式解决,成本高。有必要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追讨抚养费所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各项费用,加大对方违约成本。

 

8、警惕对方虚构债务。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对方爽快地答应平分夫妻共同财产,甚至静身出户。或许这个时候,对方也会拿出几张借据,里面写明某年某月某日,其向某某借了XX万元钱,你如何确定这些债务的真假呢?

建议:离婚协议书中要明确各自名下有无债务,有多少债务,以便日后诉讼作为相应的证据。

      (本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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